2023/10/06 误中骗案,追讨财物损失有办法
2023/10/06
近年来科技罪案愈来愈多,骗徒手法千变万化、层出不穷。倘若不幸误堕骗案而导致金钱损失,除向执法机构求助,受害人可以追回损失吗?笔者希望透过本文阐述一二。
受害人在得知损失款项的下落后,通常可尝试循民事途径,向持有款项的人(下称「接收者」)追讨款项。一般而言,在骗案当中,骗徒在骗取受害人的款项后,早已逃之夭夭;受害人在骗案损失的款项,往往要几经转折,方会转手到一个或多个的接收者手上。接收者在骗案中未必会有任何角色,甚至可能同受骗案所累,才得到受害人的款项。法庭在考虑款项谁属的时候,通常要考虑受害人及接收者双方的案情,才能作出公正裁断。
第一步:确定款项下落
因此,受害人的首要任务,通常是确定骗案损失款项的下落,避免款项进一步转移。这方面受害人可报警求助,执法机关在得知骗案后,可能会追查到款项的去向,亦有机会通知持有款项的银行,请求银行不得动用款项。类似地,若受害人发现款项辗转落入他人手上,受害人亦可考虑申请临时禁制令,阻止款项转移。
第二步:取得法庭命令
然而,在未有法庭命令前,银行或接收者通常不会主动发还款项。受害人下一步,便可尝试经民事诉讼,申请法庭命令,声明款项属于受害人。法庭会考虑众多因素,包括骗案发生的经过、款项的具体流向、接收者是否有反对。若法庭认为妥当,接收者获得受害人的款项是不当得利(Unjust enrichment),便会颁下相关命令,声明接收者所得的款项属于受害人。
第三步:执行法庭命令,取回款项
如有需要,受害人之后仍需请示银行,要求银行协助,将接收者银行户口的款项,奉还受害人。一般而言,银行在此类案件中,会采取中立的态度,按法庭命令行事。不过,银行若有反对,受害人可能便要向法庭再行申请,要求协助执行命令。
民事途径追讨骗案损失的案件,视乎案情本身,可以相当复杂。在此类案件中,法庭有时亦要求其他司法管辖区的专家证据协助,方能信纳受害人的案情。因此,市民要时刻保持精明,提防骗案;若怀疑自己误堕骗案,亦应尽早寻求法律意见。
本文所载资料谨作一般参考之用。如有疑问,应考虑征询正式法律意见。